粗暴的治理
村民对征地的抗拒,还有一层现实的考虑:在以蔬菜大棚为主业的富有村,农民在这块土地上的产出,要远远高于被“一锤子”征收。
富有村的农作物种植,近些年经过了三次转型:2000年之前,该村主要种水稻、玉米;2000年以后,换成大葱、洋芋;从2007年开始,富有村开始种蔬菜。在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征地前,该村蔬菜大棚的种植面积,已经覆盖其全部土地的80%。
这一转型的一个背景,与昆明市各区域间的产业转移有关。以前,昆明蔬菜的种植基地主要在呈贡,当地有很多用以储藏蔬菜的冷库。前些年,昆明东城迅猛发展,呈贡的产业面临升级换代,蔬菜基地逐渐南移,晋宁县的晋城镇成为一个重要的接受地。
富有村经委主任李学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在,昆明冷库的50%集中在晋城镇,而该镇冷库的50%,又集中在富有村。
李学前说,蔬菜大棚一般一年能种6~8茬,在蔬菜价格好的时候,每茬每亩的收入有1-2万元。“不要说价格三四块,就是每斤两块钱,一亩一茬地收入也有1万多。但在价格七八毛的时候,刨去人工的费用,就赚不了什么钱了。”
若按每亩每茬收入1万元、1年产6茬算,每亩蔬菜1年的收入就是6万元。这相当于泛亚这次征地价格的二分之一强。也就是说,这次征地的收入,只能抵得上农民种两年的蔬菜。
富有村村主任李加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泛亚的这次征地,上级拨到村里的标准是每亩11.5万元,平摊到该村所有户籍人口身上,每人拿到的补偿金额是4.3万元。
此前曾有报道说,“10·14事件”发生的一个背景,是泛亚征地的补偿标准,从原来的每亩11.5万元,下降到每人4.3万元,村民对此不满。事实上,这两个标准是一回事,只不过前者是按征地面积算,后者是按人头算。
每年亩产6万元与每人4.3万元补偿之间的轻重,富有村民算得很清楚。他们不接受这样的补偿标准,但现实没给他们留下回旋的空间。
2012年3月17日,富有村村委会贴出通告,要村民限期清除地上青苗及附着物,截至期限为3月21日,逾期不清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时限到后,村委会将组织人员及机械对地面残留青苗及附着物进行清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农户自行承担”。
早就心怀不满的村民,遇到强硬粗暴的官员,其结果就是酝酿一场激烈的风暴。一位社会学者分析认为,在面临施政障碍时,富有村的基层政权,习惯性地选择了一种最简单粗暴的方式。但在两个互不信任的群体之间,这种方式埋下了重大的隐患。
这位社会学者说,基层政权的这种选择,暴露了基层治理的重大缺陷。“在遇到矛盾时,不是想办法疏,而是用强制力堵,这说明其在治理的观念与手段上,都离科学性相差甚远。”
2012年3月28日,几十辆推土机出现在富有村的蔬菜大棚前,强推开始了。晋城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以及随行的公安民警,与守护土地的农民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村民宋青被一位副镇长一脚踢中,医院检查的结果是膀胱撕裂;一位村民为躲避追赶,急迫之下掉进了粪池。
事后,其中一名受伤村民将晋城镇长杨迎春、副镇长李成林、村支书李吉章和村主任李加明告上法庭,要求这四人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当地法院以明显缺乏证据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村民的大棚最终被铲平,但官民之间的冲突才刚刚开始。村民将自己一方在这场冲突中的表现描述为“惨败”,并将此后的很多被动归咎于这场失利,这促使他们吸取教训,并在今年6月3日和10月14日的两场冲突中“争取主动”,直至“反败为胜”。
可疑的审批手续
村民对此次征地还有一个疑点,就是其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012年2月,在村委会广播了征地通知后,就有村民提出要查看审批手续,未果。
在村委会要求清除地上青苗及附着物截止期限当天,富有村8名村民到云南省国土厅上访,要求查询被征收地块的审批信息,未获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