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驾驶员张某被依法立案侦查,成为平潭公安“夏季行动”中通报的典型案例。
不久前,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指挥中心立即启动“视频巡查+路面拦截”联动机制,调度路面骑警实施精准拦截,成功引导该车靠边停车。
“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张某身上酒气浓重,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7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骑警大队四级警长李国栋表示,张某前一日晚间至凌晨连续饮用七八瓶啤酒,次日清晨驾车经京台高速进入平潭。经司法鉴定确认,张某血液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
“根据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属于从重处罚情形。目前,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李国栋说。
“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副主任翁其晖表示,隔夜酒驾是极易被忽视的交通安全隐患。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若次日需驾车,前一日应避免饮酒;若饮酒过量,建议48小时内勿驾驶车辆。切勿因侥幸心理触犯法律,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融媒体记者 陈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