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里区在湖里区融媒体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湖里区促进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以下简称“新版政策”),并重点解读政策的相关内容。
新版政策引起产业广泛关注的是,相比于旧版的影视文化政策,新版政策的标题将“文化”提到了影视前面,改为“文化影视政策”,政策扶持对象由影视产业为主转向以影视为重点的文化产业为主。
“在修订政策前,我们先后调研了影视、音乐、潮流、时尚等52家企业,力求全面准确掌握产业发展现状。”湖里区相关负责人解释,新版政策着眼厦门落实流行文化中心建设的任务,进一步扩大政策的扶持面,以影视、音乐、演艺为重点,深化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希望做热人气、做强市场、做大影响。
同时,新版政策首次推出了针对“文化产业园区”的扶持政策,鼓励园区从产业规模、企业数量、人流量、活动频次等方面加强自身发展,支持文化园区引进或孵化龙头文化企业及进行数字化转型,多举措支持园区做大做强、转型升级。
此外,新版政策也首次推出了系统的文化人才政策,将从获奖荣誉、创作空间、个人收入等方面对人才进行全方位扶持,并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台湾文化人才在湖里创业、就业。
新版政策专门出台了针对中国(厦门)数字音乐产业基地的扶持政策,从空间配套、公共功能空间及设施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与中国音数协的合作。
据悉,接下来,湖里区每年将投入约三千万元的资金,用于支持全区文化影视产业发展。“未来,如有前景好、影响大的重大项目,湖里区还将追加政策预算,也欢迎广大企业家朋友们为我们牵线搭桥。”湖里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厦门日报记者 庄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