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烈胜的在家上学实验,为这两种现象提供了新的案例。据媒体报道,他雇佣了几名退休教师,创办“鹰爸学堂”。课程安排、教材均自行开发。何宜德除偶尔去附近小学旁听外,其余时间均在“鹰爸学堂”。何烈胜同时透露,何宜德目前已经自学完成了初中课程,并且提前学习了一部分较为专业的商业管理类课程。
这样的教育并不符合教育规律,那怎么才能让其从偏离的轨道走回教育正道呢?选择有二。一是依照《义务教育法》,叫停这种违法的探索与实验:适龄儿童不接受义务教育,是违反现行《义务教育法》的,没有注册为教育培训机构的私塾,也是不能进行办学的,而即便注册为教育培训机构,也不能代替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只能进行辅助培训。
二是承认少数家庭(学生)有在家上学的需要,由此立法规范在家上学,包括明确何为在家上学(必须是父母单方或者双方对孩子在家进行教育,而非送到某一机构学习)、父母必须有教育资质、对在家上学的教育质量进行专业评价、社会给在家上学提供的支持(对父母无法完成的教学活动,提供教师和课程服务)。
在发达国家中,有明确禁止进行在家上学的国家,所有适龄孩子都必须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社会不相信家长的实验,比学校长期办学积累的经验更靠谱。也有开放在家上学的国家,社会把在家上学视为一所微型学校,加以规范管理。而不管是否允许在家上学,都经过广泛的讨论,听取各方意见,进行立法博弈。像美国,最初各州都反对在家上学,后来在家上学引发社会争议,再后来各州进行立法,对在家上学的形式、父母的资质、学生评价、与体制内学校的衔接等等做出法律规定。我国不能再对少数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实验”视而不见,需要依法进行有序治理。(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