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醋酸乙酯高度易燃 运输有严格要求
据了解,事故中引起大火的“油”实为化学品醋酸乙酯(又称乙酸乙酯)。吴师傅说,“十几吨醋酸乙酯准备运往附近的泉州化建公司”。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11年7月下发的有关通知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原则》),醋酸乙酯属国家首批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是一种闪点易燃液体:高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通知中要求,醋酸乙酯的运输车辆有标志、定位设备、形式区域、消防器材等多项硬性要求,严禁与其他多种化学品混装混运,运输途中需防爆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高温季节最好早晚运输。
据了解,目前泉州市安监局已经介入此事调查,调查结果尚未出炉。
危害:液体有刺鼻味道 吸入可致呼吸麻痹
在现场,方圆数百米之内也可以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据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原则》所述,醋酸乙酯对眼、鼻、咽喉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吸入可引起进行性麻醉作用,急性肺水肿,肝、肾损害。持续大量吸入,可致呼吸麻痹。
如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应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至少15分钟。眼睛接触,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如醋酸乙酯起火,可采用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灭火。用水灭火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涂传之 俞志村 黄谨 通讯员 泉消宣 许振塔 罗兵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