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股东基本在福州,往返平潭申报多有不便,现在好了,可以自行登陆‘福建省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办税平台’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解决了我们一大难题!”近日,平潭某公司财务人员小陈在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的指导下,对网上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由衷点赞。
据介绍,为做好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工作,区地税局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大厅显示屏等发布相关申报信息和操作指南,以企业法人以及金融、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并大力宣传推广“福建省自然人个税办税平台”,指导纳税人自行网上申报,同时通过微信和85812366热线接受预约办税和疑问解答。
截至3月6日,区地税局已受理年所得税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210人,其中网上申报方式占80.48%。
同时,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相关负责人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记者 丁彬媛 通讯员 林孝平 杨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