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7日讯 昨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发出通知重申,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严格控制公款开支,严格按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有住房和办公用房。
省教育厅表示,个别单位(学校)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不坚决、不到位,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省教育厅重申,会议期间不提供水果、不安排茶歇、不得发放纪念品。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不上烟酒,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会。(记者 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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