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伟国表示,接过新的“接力棒”,我深感这是党中央对我的信任更是鞭策,深感责任重大。
“我将继续同大家一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我将以中央对“关键少数”的严格要求约束自己,严格依法秉公用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我将扑下身子、沉到一线、马上就办,紧紧依靠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全力推进“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
于伟国表示,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地位,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见诸行动,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始终奋力谱写新时代的福建发展新篇章,坚持新发展理念,保持工作连续性,在历届省各套班子打下的坚实基础上,进一步实施赶超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一起提高;
始终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像精心呵护山青水秀的自然生态一样,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在闽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专委会领导,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级老同志,驻闽部队领导,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主要负责同志,省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属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主要负责同志,中央驻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于伟国,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威海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中国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十九届中央委员,福建省委书记、省长。
1973.01—1973.07 江苏省太仓县长江化工厂工人
1973.07—1977.07 江苏省太仓县布厂工人、干部、党支部副书记
1977.07—1979.09 江苏省太仓县城厢镇团委书记
1979.09—1983.07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中国文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5.12 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干部
1985.12—1987.10 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简报组副处级调研员
1987.10—1991.05 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编辑、邓小平研究组生平小组副组长
1991.05—1995.08 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秘书(1992.01明确为正处长级,1994.10明确为副局级)
1995.08—1999.05 福建省厦门市市长助理(挂职)(其间:1996.11—1997.11厦门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9.05—1999.11 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
1999.11—2001.09 福建省厦门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1.09—2002.05 福建省厦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05—2005.01 福建省厦门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5.01—2006.08 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长级)
2006.08—2006.11 福建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6.11—2009.06 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06—2009.07 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厦门市委书记
2009.07—2010.01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10.01—2012.01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1—2013.04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13.04—2013.05 福建省委副书记、厦门市委书记
2013.05—2015.11 福建省委副书记
2015.11—2016.01 福建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16.01—2017.10 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7.10— 福建省委书记、省长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省委委员、常委,九届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十届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书记。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via:福建日报记者 兰锋 周琳 严顺龙/文 张永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