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帮扶政策悬在半空
做好法规制度配套,用好财税激励手段,营造“支持残疾人就业”的氛围
重庆师大教育科学学院特殊教育系教师徐先金认为,我国残疾毕业生就业整体情况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就业率低于同类的普通人群;二是就业的稳定性低于普通人群。但近年来,残疾毕业生的就业率呈现上升趋势。“以重庆师大听障大学生为例,2005级到2012级,就业率从28.6%上升到87.5%。”
除了残疾毕业生自身的努力,近年来我国在残疾人就业支持方面,出台了很多实实在在的政策。
“一方面,国家加大了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力度,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重庆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雷光富认为,切实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让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能真正提高残疾人就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残疾人劳动就业政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制定积极的激励政策,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愿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发展劳动密集型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国家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接收残疾人就业的义务,这对残疾人就业来说是利好。”
徐先金说:“现在开展特殊教育的学校专业设置更加合理,残联提供的培训项目更加实用,学校和残联方面的交流也在加强,学生获得残联推荐的工作信息和机会多了,这都有助于提高残疾学生就业创业的几率。”
不过,采访中也有学者坦言,虽然国家出台了很多好政策,但有些落地效果并不理想。
重庆师大教育科学学院特殊教育系副教授郑璇是我国第一位自主培养的聋人博士,她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对于聋人大学生来说,聋校教师这个职业是比较符合就业预期的。但按照目前相关法规,聋人从教在普通话和体检方面存在政策障碍,丧失了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资格。
“国家鼓励残疾大学生就业,但相关政策法规不配套,又堵住了残疾大学生的就业路。”郑璇建议更好地发挥财税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清除一些残疾人“挂靠式”和“悬空式”就业。要在社会营造“支持残疾人就业”的氛围,引导公共部门更多地提供公益性岗位。
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多年的雷光富也感觉到,残疾人劳动就业政策措施执行不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力量明显不足,这些因素都影响了残疾人就业。他建议,加快出台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建立用工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定期公示制度等。对于拒不执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还应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本报记者 李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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