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为了吸引顾客关注广告,在广告语的使用上打了“擦边球”。近日,某房地产商因“广告用语有违社会良好风尚”被集美工商局立案调查。
2015年1月11日至1月13日,灌口某房地产为吸引更多人关注其楼盘,专门策划了名为“饭罪计划”的活动,以“饭罪计划,白吃有理,XX买单”为标语,号召市民网上报名赢取免费午餐机会。集美工商局表示,虽然这个活动本身并无问题,但该房地产商利用谐音“饭罪计划,白吃有理”进行炒作宣传,未顾及其谐音“犯罪”、“白痴”等音义会造成引人对号入座的现象,存在不尊重消费者的嫌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灌口工商所已责令该房地产商删除广告及报道,消除后续影响。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不要为了吸引广大群众的眼球,而使用不当的广告用语,例如谐音等,当心被监管部门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