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把卡‘借’给别人使用,怎么就成了犯罪?”被抓后,女嫌疑人吴某某很诧异。但她并不知道,这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甚至涉嫌诈骗。近日,同安警方抓获4名涉嫌此类犯罪的嫌疑人,警方昨表示,4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女子吴某某在翔安开了一家美甲店,直到同安五显派出所民警找上门将她带回接受调查时,她仍是蒙的:“我就是把银行卡‘借’给了别人而已”。然而,吴某某说的“借”,实际上是在受到别人引诱后,主动前往银行专门办理了银行卡和相关手续,一并交给对方以此牟利。吴某某交代说,她还怂恿了一些朋友去办银行卡,由她做中介给了对方。
10月15日中午,吴某某被五显派出所民警抓获。与她同一日落网的,还有另外三名嫌疑人聂某、李某云和欧某。经办民警陈华泺介绍说,这三人也是同样涉嫌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相关帮助。其中聂某提供了自己的微信与支付宝,给犯罪团伙“跑账”,而李某云的帮助行为则更加复杂一些,但归根结底仍是涉嫌帮助犯罪团伙“洗钱”。
4名嫌疑人被抓获后,都表示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涉嫌犯罪。当民警将法律、事实等向其介绍清楚后,无一不后悔万分:“我简直就是被几百元蒙蔽了双眼,”聂某坦言,整个过程他只收到几百元“报酬”,实在得不偿失。(记者 房舒 通讯员 纪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