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市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助金标准有所提高,半失能护理补助金由原来的单次800元/人调整为1000元/人,全失能护理补助金由原来的单次1200/人调整为1500元/人。
据悉,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助金每年发放两次,分别在老人节和春节。这意味着厦门困难失能老人每人最高每年可领3000元。
2016年起,市老年基金会联合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老龄办建立“厦门市困难失能老人信息管理系统”。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助金由各社区申报,符合条件的困难失能老人也可以向社区申请。市老年基金会会对每年新增的困难失能老人的身体情况和家庭情况进行走访核实,确保将护理补助金用在真正需要的老人身上。目前,该系统共登记厦门市困难失能老人1264人。
护理补助金受助对象是享受低保政策家庭和收入处于“低保边沿”的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困难老人是指低保户和低保边沿户以及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长期患病造成生活极端困难的老年人;失能老人是指失去或部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包括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个方面内容;其中1-2项“做不了”为轻度失能,3-4项“做不了”为中度失能,5-6项“做不了”为重度失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为半失能老人;“重度失能”为失能老人。
春节前,市老年基金会和各区老年福利协会将根据核实后的数据,按时发放护理补助金,市老年基金会、各区老年福利协会也将和爱心企业一起走访慰问困难失能老人。市老年基金会还将拨出专项基金为有需求的困难失能老人赠送专用护理床、防褥疮床垫、拐杖、助行器、轮椅等护理用具,最终实现精准帮扶。(海西晨报记者晋君、通讯员谢韵英、黄志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