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耀同接听厦门市政务热线,向公众详细解读我市住宅房屋征收项目采用房票安置政策的施行情况与亮点举措。
以往,传统拆迁补偿多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为主,难以满足居民对居住条件的个性化改善需求。而房票政策的实施,彻底打破这一局限。洪耀同介绍,被征收人可凭借房票灵活选择安置方式与区域,不再受限于指定安置房源,实现从“建房等房”到“买房选现房”的转变。同时,政策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允许跨行政区购房,被征收人可在房源库中自主选购一套或多套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及商品房,切实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针对公众关心的房票转让问题,洪耀同回应: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超出部分允许被征收人将房票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也可转让给持有合法证件的境外人员。一张初始房票可以分割金额转让给多人。不过,已转让的房票不得再次转让,也不得兑换为现金,此举既保障房票使用的灵活性,又有效规范房票流通秩序。
为提升房票使用效率与便利性,我市积极升级数字房票系统,新增房票购房、转让等功能,并成功与厦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厦门网上房地产系统对接,实现房票业务线上化、一体化办理,让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便捷处理房票相关事务。
此外,在推进房票政策安置工作中,全市各区强化与房企的联动合作,不仅为居民量身定制房票购房方案,还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打造“家门口看房”的便捷服务模式。这一举措减少因安置房建设后续管理带来的问题,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动能,更以创新的安置模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厦门房票政策的推行,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进一步为厦门民生改善与城市发展赋能。
(厦门日报记者 朱道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