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美法院审结辖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改革首起案件。最终,这名自愿认罚的被告人经律师辩护,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这是厦门地区进行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改革后,集美法院首次为适用普通程序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刑事辩护。
被告人小王今年30岁,数月前他因琐事与被害人马先生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最终导致马先生受伤。第二天,被告人小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因案件审理阶段被告人小王对指控事实予以否认,集美法院依法将速裁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根据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改革的要求,及时通知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辩护律师为被告人小王提供辩护。开庭前,辩护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全程参与了开庭审理,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庭审时,被告人小王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又能够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官说,本案被告人由自愿认罪到翻供又自愿认罪的过程,体现了落实刑案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改革的积极意义,既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又使被告人得到合理的法律惩罚。(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