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发出通知,从本月开始全市将启用新补充完善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开展考评。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市在泉州“美丽乡村”环境卫生考评排名中屡屡下滑,为更好调动各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长效管理机制顺畅运转,对现行考评办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记者获悉,在考评对象上,我市将实行城乡分区考评;在考评内容上,将对各镇(街道)、村(社区)自我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在考评制度上,将对城区背街小巷、沿海镇村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实行首轮考评扣分制。同时,将加大环境卫生管理薄弱单位的检查考评力度和强度,促进全市环境面貌整体再提升。
据考评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在前期考评工作中,因中心市区与沿海镇村基础、条件、经费等方面差异较大,在考评中差距明显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责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今后,考评单位将采取中心市区两镇两办和沿海五镇分别进行考评、排名,目的是使各责任单位在考评中能够更显平衡。
此外,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还将加强各镇(街道)、村(社区)自我管理情况考评,主要考评各镇(街道)村(社区)主体作用的发挥情况,防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脱节,从而增强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各级齐抓共管局面;实行背街小巷、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管理考评首轮考评扣分制,主要是力求转变部分责任单位依赖上级检查考评整改的被动管理现象,促使各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管理,推动责任单位主动作为。同时,对全市环境卫生管理薄弱的村(社区),将持续加大检查考评的力度和强度,落实末位必检制度,通过不间断的检查督促,促使管理薄弱单位环境面貌改变。(记者 谢艳 通讯员 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