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1日讯 (通讯员 伍玉旺苏晓晖 闽南网 黄丽君)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泉州市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行业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首次清晰界定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边界,从机构资质、广告宣传、产品使用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美业行业划定经营“红线”与“底线”,推动行业走向规范、健康发展轨道。
《指引》明确指出,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采用医学手段、是否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生活美容仅可开展无创类服务,如皮肤清洁、保养等,严禁开展注射美容、激光治疗、纹眉等医疗项目,也不得使用射频治疗仪、超声刀、水光针等医疗器械;而医疗美容机构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严格按核准诊疗科目分级开展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从业人员不得在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在广告监管方面,《指引》实施分类管理。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广告前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使用“根治”“无效退款”等用语,禁止利用患者或专家进行宣传,不得刻意制造“容貌焦虑”。生活美容机构则完全禁止发布医疗广告,不允许使用“顶级”“第一”等绝对化用语,亦不可暗示服务具有医疗效果。同时,网络直播营销也被纳入监管,严禁展示医疗美容操作过程、虚假“种草”,并要求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质。
产品使用安全是《指引》关注的重点。医疗美容机构需从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械,并留存进货记录,严禁使用未经注册或过期产品,姨肉毒素等特殊药品实施重点管理。生活美容机构仅可使用合规化妆品,且须严格查验供货资质及标签,禁止将化妆品替代药品用于侵入性治疗。此外,所有机构均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杜绝“低标高结”“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指引》要求机构主动告知服务内容、风险及价格,不得强制或诱导过度消费,同时妥善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在选择服务前,可通过查验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等方式规避消费风险。如发现违规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领域)、12320(卫生健康领域)进行举报。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指引》的出台,为泉州美容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合规操作指南,也为消费者构筑了美丽安全防线。下一步,泉州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将加强协同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推进行业自律,共同促进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让市民“美得放心、美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