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传教育均等化。定期组织开展关爱流动人口主题宣传活动,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均等化。依托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指导育龄夫妻落实安全、有效、适宜、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开展常见妇女病、不孕症诊治和更年期保健等服务。
三是奖励优待均等化。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城乡一体化,探索建立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晚婚晚育、住院分娩、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等方面的奖励补助制度。
四是困难救助均等化。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生产生活、维护权益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发挥单位和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协助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和贫困救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是便民维权均等化。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部分流动人员流入后不能及时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问题,我街道实行先管理、先服务的措施,登记相关信息,及时纳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严禁办理证件时向流动人口收取押金和保证金;严禁强迫已婚育龄妇女返乡进行孕情、环情监测等,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通讯员 潘友英、杨凤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