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鲤城区人民检察院荣获由共青团中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组织评选的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成为泉州市检察系统唯一获得该荣誉的集体。
据了解,自2002年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以来,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创先争优,10多年来,获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组织奖等国家级、省级表彰20余次。
搭平台,规范司法行为。该院始终坚持“在实践中锻炼、在实践中提升”的理念,将所有新入职的青年干警安排到一线办案部门工作,在实践中对干警的办案质量细抓严把。2013年至今,该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0件47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批准和决定逮捕754件1128人,提起公诉1729件2244 人,实现连续十年无错案。
激活力,提升服务水平。该院组建青年宣讲服务队,为群众现场释法说理;派出检察官队伍下驻社区;设立全省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室,开展心理辅导43人次;建立“三位一体”帮教基地,目前顺利完成23名未成年人的非羁押诉讼及社区矫正衔接工作。
传帮带,加强队伍建设。领导带头一线办案、靠前指挥,2013年至今,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直接办案、出庭支持公诉共计70起93人。建立青年干警旁听检委会工作制度,使青年干警在实践锻炼中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公诉人文书大赛等活动,着力培养优秀公诉人。注重搭建公平竞争平台,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氛围。(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陈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