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泽区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划分了各中学在丰泽区的招生范围,其中,泉州一中东海校区今年首次招生。泉州五中(桂坛校区)面向丰泽区的东湖、丰泽、泉秀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招收100名毕业生(具有户籍或学籍)。
非丰泽区户籍但在丰泽辖区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欲就读丰泽区公办中学的,于7月19日—20日携带丰泽区居住证或三证(暂住证和婚育证须于2015年3月1日前、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须2014年9月1日前)分别到丰泽区属公办中学泉州十中、东海中学、北峰中学登记、核实、录取。
【招生方案】
所有小学毕业生均免试升入初中
公办中学实行免试、就近对口升学或就近划片入学,所有小学毕业生(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免试升入初中。区属公办中学必须完成对口、划片招生任务,并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
民办学校可依据报名者提供就读小学期间的《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学习成长记录册》或面谈方式进行录取,但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各小学要做好《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的记载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发放给学生。
【招生计划】
丰泽区不再委托北师大泉州附属中学招收义务教育学生
注:自2015年秋季开始,丰泽区不再委托北师大泉州附属中学招收义务教育学生,北师大泉州附中新招收学生按民办学校核定标准收费。
【招生范围】
泉州五中面向丰泽区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招100名毕业生
(一)免试、就近对口升学或就近划片电脑派位。
1.户籍关系在城东街道、华大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华侨大学教职工子女除外)由城东中学对口招生。
2.户籍关系在北峰街道及清源街道的环山社区、田边社区、城口社区、西宝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北峰中学对口招生。
3.户籍关系在东海街道(云谷、云山、大坪社区除外)的小学毕业生由东海中学对口招生。
4.华侨大学教职工的子女由华大附中对口招生。
5.户籍关系于2014年3月1日前迁入丰泽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辖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九中对口招生。
6.户籍关系在东湖街道,清源街道的普明社区、后茂社区、环清社区、清源社区,东海街道的云谷社区、大坪社区、云山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和户籍关系于2014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迁入丰泽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辖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十中对口招生。
7.户籍关系属于东海街道原云山村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北师大泉州附中(民办)和东海中学(公办)就读。
8. 泉州五中(桂坛校区)面向丰泽区的东湖、丰泽、泉秀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招收100名毕业生(具有户籍或学籍)。具体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在鲤城区进行初中招生电脑派位。
9.泉州一中(东海校区)计划招生400人,招收学籍在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泉州师院附属丰泽小学、临海小学、渚江小学、东海湾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并实际就读2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具体资格审查由丰泽区教育局负责。
10.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及外国籍人士在我区所辖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合法正常居住的,其户籍关系在境外但在我区属小学就读毕业的子女(学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及外国籍人士),与本地户籍毕业学生一视同仁。但必须提供身份证明、监护人证明、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及工商登记注册等资料,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学校就读。台商子女可以申请直接进入泉州三中就学。
(二)非丰泽区户籍但在丰泽辖区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欲就读丰泽区公办中学的,于7月19日—20日携带丰泽区居住证或三证(暂住证和婚育证须于2015年3月1日前、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须2014年9月1日前)分别到区属公办中学泉州十中、东海中学、北峰中学登记、核实、录取;确实因容量问题接收不了的,上报区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
【注意事项】
(一)丰泽辖区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就读区属公办中学初中的均应填写“2015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由各对应小学负责审核、汇总,于6月15日前送交丰泽区招生办,经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以备各中学办理学生入学手续之用。
(二)在丰泽区就读具有鲤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鲤城派位就读的按规定填报鲤城区招生办印制的升学志愿表。
(三)户口属丰泽户籍但目前未在本辖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携带户口簿、学历证明到区招生办登记、审核,领取“2015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到所在就读毕业小学盖章后,于6月15日前交丰泽区招生办。
具有丰泽户籍在鲤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已报名参加鲤城电脑派位,不再安排在我区初中就读。
(四)泉州市二实小、丰泽实小、丰泽二实小、一中心、湖心实验小学、二中心、三中心、沉洲小学8所小学毕业生要求参加五中招生电脑派位的,填写“2015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志愿栏只能填写五中,填写其他市直及鲤城区属中学,志愿无效),由各对应小学初审,汇总后于6月15日前送丰泽区招生办。
(五)东湖、丰泽、泉秀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要求参加五中招生电脑派位的,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到丰泽区招生办登记、审核,领取“2015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到所在就读毕业小学盖章后,于6月15日前交丰泽区招生办。
(六)泉州师院附属丰泽小学、临海小学、渚江小学、东海湾实验学校于6月15日前完成全国学籍系统数据和实际在读情况核对,并将招生名册提交市教育局中教科。
(七)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在丰泽区的东湖、丰泽、泉秀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学籍或具有东湖、丰泽、泉秀3个街道户籍的军人子女、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职正教授或相当于正教授的技术人员子女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子女申请就读五中的,免于参加电脑派位,直接申请进入泉州五中初中部就读。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出具原毕业小学的证明,提供父亲(或母亲)的相关证明材料,在6月8—12日将申请材料报送丰泽区教育局教育股(其中军人子女申报材料报送泉州市军分区审核汇总后,符合条件学生名单由泉州市教育局提供给区教育局)。
(八)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实行“三个统一”和“三个公开”,即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公开招生方案、公开面谈过程、公开录取结果。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下进行招生,学校应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免试招收初中新生。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招生面谈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面谈过程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7月16日至17日将拟录取招收的新生名单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7月22日至25日各民办学校到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九)公办和民办中学跨县(市、区)招生,须填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跨区域就读申请表”,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经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同时提供“2015年***(县、市)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否则,不能办理全国学籍。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学校不得实行分立、合并或以其他形式变相联合办学。
(十)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任何小学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学校或教师个人不得接受任何初中学校招生的劳务费或宣传费等,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当事者,并追究有关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记者 曾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