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17日讯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2015年秋季泉州中心市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已正式出台。根据文件,中心市区公办小学、幼儿园都将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同时,要求鲤城区、丰泽区教育局在3月20日前,制定本区小学、幼儿园具体招生办法。
在小学招生方面,招生对象为户籍关系在鲤城区、丰泽区及暂住在市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原则上,一年级新生每班班生额为45人。
6月22日,各小学将发出招生通告;7月5日至7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7月7日至9日,相关小学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8月1日前公布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意见中提及,进城务工人员具有暂住证、婚育证、务工证,其随迁子女可在当地申请入读该区公办小学。暂住证、婚育证仍延续往年政策,须持有半年以上;但务工证从须持有半年以上,变更为须持有一年以上。
而民办小学应坚持免试入学。
各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户籍关系在鲤城区、丰泽区的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小班新生控制在30人。公办幼儿园将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6月21日,各幼儿园将发出招生通告;7月5日至7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19日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周边市民的适龄幼儿入园,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市教育局还要求,普通小学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海都记者 叶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