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9万人申领电子行驶证,2.08万笔跨省摩托车业务“一证通办”,非机动车交通组织优化覆盖158个路口路段……
昨日,厦门市公安局领导在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时透露,自去年7月公安部《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实施以来,厦门作为其中7项的试点城市,相关措施已惠及群众超百万人次。
出行忘带“本”怎么办?《措施》实施后,电子行驶证就能“救场”。在全面实现机动车检验标志、驾驶证电子化的基础上,包括厦门等在内的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机动车所有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可享受在线“亮证”“亮码”服务,办事更加便利。截至6月15日,我市已有97.19万名机动车所有人申领电子行驶证。
在已推行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基础上,对跨省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等业务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截至6月15日,全市已办理跨省异地摩托车登记业务超2.08万笔。
便利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旧车,申请注销登记后,可通过“交管12123”App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无需再到车辆管理所窗口领取纸质注销证明。截至6月15日,我市已为1.6万辆报废机动车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
《措施》实施以来,还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推行交管业务网上精准导办服务、推出“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
(厦门日报记者 罗子泓 通讯员 厦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