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提出,暂停向拥有本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本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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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市民在某地产项目前路过。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意见》指出,保定市清苑区即日起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一)暂停向拥有本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暂停向拥有本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及以上本区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该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三)对能够提供本区一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