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4日讯 近日,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为身在贵州省的3名幼童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该院在办理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该3名幼童父亲在押、母亲下落不明,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为了更好保障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和资金安全,该院经与贵州省当地镇、村沟通联系,决定将该笔3万元救助金划入当地财政所专用账户,由镇、村根据3名幼童生活支出情况,分期兑付给其监护人。
此外,该院还发书面检察建议当地政府及时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提供学习指导与服务、给予临时救助或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吴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