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围绕打造“有福之州·亲清榕城”营商品牌,结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大民生实事工作,《福州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从源头规范检查事项、统筹检查计划、深化联合执法、强化数字赋能、推行柔性监管等方面发力,为涉企行政检查立规矩、划边界,推动行政执法既坚守法治底线,又做到“无事不扰”。
过去,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之一,是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对此,《措施》从源头立起规矩,实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建立年度检查计划,专项检查实行数量控制,同类专项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投诉举报、数据监测等确需开展的个案检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做到依法开展、有据可循。
减少检查次数,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而是让监管更加精准高效。
《措施》提出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联合执法,将多个检查事项整合为一次检查,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同时,建立“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让监管力量真正投向风险高、隐患大的领域。
“综合查一次”解决的是检查次数问题,那么数字化改革,则让整个执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措施》明确,全面推进“扫码入企”,统一依托“闽执法”平台实现“无码不查、亮码实施、扫码监督”。执法人员入企前,经审批生成检查任务和执法码,入企时亮码,企业扫码即可查看执法主体、检查事项和法律依据,检查全过程同步留痕,实现执法可追溯、可监督。
与此同时,福州将持续拓展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9月底前,将制定《福州市涉企非现场监管事项指引》,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优先推广非现场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规范执法,更要服务发展。《措施》专门提出探索“预约式”指导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行政指导,执法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入企提供政策咨询、合规建议等服务;同时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的方式开展执法;对重大涉企执法决定探索开展经济影响评估,最大限度降低执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见习记者 唐蔚嫱 记者 谢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