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莆田市政府获悉,《莆田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已经研究通过, 并于7月下旬下发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实施办法》,全市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将得到提升,职 称评聘时也将获得倾斜,还能在执教一定年份后获得崇高的荣誉。
在乡村教师的认定上,结合莆田实际情况,原则上全市海岛、山区乡镇中心区、村庄学校的教师被认定为乡村教师,具体 学校名单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认定。为了拓展乡村教师的来源渠道,莆田市将加大乡村教师定向生培养力度,从 2017年起,每年委托定向培养中小学免费男性师范生200名。支持县(区、管委会)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放宽招聘条件,吸引 更多人才特别是当地人才到乡村任教。加强紧缺学科师资补充,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是重头戏。《实施办法》中提出,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外,将原享受的农村教师补贴调整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和年 度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差别化的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在提高生活待遇的同时,还将实行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每年度预算安排体检专项资金,组织乡村教师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免费体检。此外,莆田市还将发动社会力量和教师自身力量,通过成立乡村教师扶持基金、教师互助基金等形式,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住房方面,“十三五”期间,市政府要求加大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并做好周转宿舍管理工作,保障交流教师、支教教师和边远山区学校(教学点)教师的住宿需求,建设一批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学校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