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时报社公开招聘采编人员的公告
根据报社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采编人员,现有关事项如下:
一、具备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或者具有新闻行业初级及以上职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两年以上(包括两年)新闻媒体采编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关注平潭时报社微信公众号“平潭时报”,在微信的招聘公告中获取链接下载《平潭时报社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相关材料(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电子版发送至772335270@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到2017年2月4日下午5点,截至时间以邮箱接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邮件为无效报名。平潭时报社将对收到的应聘邮件逐个进行回复,联系电话:0591—23172032.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平潭时报社会将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逐个通知应聘者。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591—23172032.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及1寸彩色照片2张到平潭时报社3楼会议室进行验证,并当场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学位证明。具体复审时间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逐个进行通知,联系电话:0591—23172032.
资格复审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平路小湖庄平潭时报社。
3.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
2.应聘者所提供的招聘必须为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图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3.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将不予重新审核。
五、考试事项
1.考试内容为采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核: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谈话、查阅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进入见习期。
七、聘用
见习期满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平潭时报社与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其他同类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应聘期间,如有作弊、造假、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者,按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2.应聘者应对自己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造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涉嫌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招聘考试由区传媒中心全程监督。应聘者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向工作人员行贿,工作人员也不得向应聘者索贿。任何不廉洁行为均可向区传媒中心办公室举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处理相关违纪人员。监督电话:0591—23172063.
责任编辑:高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