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宁德市小流域和农村水环境质量,保障全市水生态安全,市政府近日印发《宁德市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要实现小流域“水清、河畅、岸绿、生态”,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绿色福利。
《方案》提出,一年打基础,到2016年底,完成小流域水质监测普查,确定整治方案;基本消灭垃圾河,重点区域的小流域水质明显改善。三年见成效,到2018年,汇入5条主干流及直接入海的小流域消除劣Ⅴ类水体,省、市级考核的重点整治小流域消除劣Ⅴ类水体,消灭“牛奶溪”。五年大变化,到2020年,全市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方案》提出2016年底前,交溪、敖江流域1公里范围内乡镇要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其余乡镇要力争在2018年底前完成。到2020年,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置覆盖率达到70%。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加强对河道、池塘、沟渠周边及水面垃圾的清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常态保洁。2016年底前,使全市33%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18年底前使全市9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力争完成农村陈年垃圾清理任务。2020年底前,所有乡(镇)、村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如何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方案》提出要规范农村水源地保护,2016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供水人口200至1000人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划定。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供水工程及水源管护主体,消除水源地安全隐患;推进农村供水机构和水质监测机构建设,设立维修养护基金,保障工程长效运行。按规定开展水质监测,2017年起,逐步公布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水源水质状况;2020年全面实现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
在全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方案》要求要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制度,一级红线管控区实行严格管理,禁止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内严禁损害主导生态功能和不符合生态保护方向的建设活动,实行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制度。2017年底前,力争完成氮肥、印染及造纸等行业高污染、高能耗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