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用“海纳百川”的态度,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聚集,高层次人才还可获得补助。
“海纳百川”聚集高端人才
据悉,2013年2月,我省出台《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实施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
该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业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给予每人80万元补助,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补助,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补助。
同时,实施福建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对文化名家、技能大师、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补助。
企业首席科技官可获岗位津贴
2015年10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配额制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和支持互联网经济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对符合条件的按其平均年薪一半、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岗位津贴。
该政策的申报条件为,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规定的互联网经济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岗位(含负责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等创新的岗位),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注重商业模式创新,形成具有领先性、独创性的商业模式。
推荐人、用人单位或引进人才本人可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留学人员来闽创业有支持
记者还了解到,每年省人社厅安排500万元作为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对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和20万元。
硕士以上学位留学人员回国3年内创办企业,且占30%股份的可申报该项支持,申报每年1次,推荐人、用人单位或引进人才本人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台湾人才来闽创业创新有补助
此外,我市还实施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对入选人才给予100万元安家补助。
我市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对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的,按年薪25%、最高12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对接收取得台湾硕士以上学历、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及闽台互认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就业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3万元补助。(记者 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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