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省财政厅近期下达2017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329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576万元。
该专项补助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资金2256万元,包括年度重点项目补助资金940万元、抢救性记录补助资金400万元和传承人群研培补助资金916万元;二是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176万元;三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补助资金864万元,包括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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