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搜索截图
令人遗憾的是,互联网似乎已经成为种种非法与非道德交易的法外之地,几乎所有现实中非法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交易,在网上都找到,甚至还跻身淘宝平台“正规军”的队伍。而每每如此,几乎评论都近乎一致地喟叹:莫让互联网成为某某乱象的平台。显然,这恰恰点中了互联平台门槛调节与市场自净功能的严重缺失。
事实上,电商平台不只是提供交易的信息载体,很大程度还是市场的搭建者。那么,作为市场的搭建者,电商平台有必要对商家经营内容与经营行为负有对应的责任,至少须保证商家不恣意而为,如什么能够经营、什么不能经营,要有明确的边界,违者从市场中清退;经营必须守法诚信,违者受到惩戒,诸如此类。
然而,相对于电商经营的立法,对平台管理方面的立法还很滞后,一方面电商经营没有依法划定明确的禁区导致前置管理的缺位;另一方面电商平台除了因电商销售与服务造成消费侵权须要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之外,平台是否应该履行对电商经营准入、协助日常管理等法律义务与责任,也显得比较模糊,一些问题还富于争议。由互联平台搭建起来的市场,依然还是一个没有栅栏、缺少过滤网的蛮荒市场,平台不去管、行政管不了。或许,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电商市场同样不能例外,电商法治步伐宜加速,如此才可能避免类似的乱象按下葫芦浮起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