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盐改大幕开启 如何破解地方保护?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开启了中国盐改大幕,沿袭千年的食盐专营制度就此改变。破除垄断之后,人们拥有了吃盐的多样选择权,而食盐生产者则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但新问题也随之衍生,如何破解地方保护迫在眉睫。
在激烈的混战中,盐业体制改革走过了第一年。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开启了中国盐改大幕。《方案》核心内容显示,自2017年1月1日《方案》实施以来,放开了盐产品价格,取消了食盐准运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了流通销售领域,批发企业开展了跨区域经营,市场主体呈现出了多元化。
沿袭千年的食盐专营制度就此改变。破除垄断之后,人们拥有了吃盐的多样选择权,而食盐生产者则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
“沿着改革路径往前走,盐品质量得到提高,价格更加合理,原来由于政策形成的利益不平衡,也将达到一种新的平衡。这是改革的初衷。”一位地方盐务局局长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说,原来利益大头都在盐业公司(即批发企业),利益格局被打破之后,在改革不彻底的情况下,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无可避免。
盐改在取得成效的同时,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也衍生出了一些问题,传统食盐批发企业效益大幅下滑,甚至部分企业生存困难。
同时,由于改革的不彻底、政策设计的不完善和执行的不到位,以及牵扯的利益链条,跨区经营频频受阻,大批的外省盐遭遇各地盐务局查扣、封存下架等情况出现,部分省份的盐务局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的现象。
业内人士表示:“盐业改革这条路会走得很长,原因在于生产企业包括批发企业,对市场的认知太差。同时,各级政府对盐行业的关注程度差,2018年依然会持续一段时间的乱象。”
跨区域经营频繁受阻
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1月1日起,《方案》正式实施。其中,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盐改过渡期。根据《方案》,改革重点推进四项:一是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开展跨区域经营。二是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三是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四是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
《方案》明确指出,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区自主经营。
但是在2017年进入盐改过渡期后,多地出现阻挡跨区域销售事件,大批的外省盐遭各地盐务局查扣、封存下架等情况。业界认为,这反映了背后所体现的利益格局,也是整个盐业改革最大的阻力所在。“我认为这是既得利益团体的反扑,试图通过这种阻挡行为,给本区域企业赢得时间,也进一步巩固疆域。”一位盐业企业管理层人士称。
湖北某盐化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该公司的盐产品在江苏地区被查157次,扣盐接近600吨。主要是针对零售商店,理由则是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第十条,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以及第十四条,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等。江苏各地盐务局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甚至没收或罚款。对于“涉嫌违规经营”的,江苏基层盐务局却不说明任何理由,让盐企工作人员查看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