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盐改之后,像四川驰宇盐品有限公司(下称驰宇盐品)这样的生产企业获得了自主权,不再受计划指标约束。“在今年的销售旺季,外地过来拉盐的车排成了长龙,都在等着工人加班生产。”该公司董事长邹成华说,既喜又忧。喜的是,这样火热的场面前所未有,在改革之前他们几乎不敢想象;忧的是,这一车车盐拉出四川之后,命运难卜。
驰宇的食盐在多省份被当地盐务局查扣、拦截、下架。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驰宇盐品仅在云南省被查扣的盐就高达1000吨。驰宇盐品的遭遇并非个案。在过去一年,来自多省盐业生产企业跨区域经营频频受阻,大批企业的食用盐在进入江苏、云南、河南、山东等省份之后被当地的盐务局查扣、毁坏、封存下架,营销人员被打伤甚至被以非法经营罪羁押,等等。
在盐改过渡期内,食盐批发企业(含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开展食盐销售经营活动可以通过自建物流系统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委托其将食盐配送到商超、销售网点以及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等食盐终端用户;自建分公司进行食盐销售业务,自建的分公司不得委托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单位、个人开展经营活动;自建销售网点直接开展食盐销售业务;通过现有渠道开展食盐销售业务四种方式进行。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6】585号)规定,为方便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食盐批发企业在开展跨区经营时应将8项信息主动告知销售地省级盐业主管机构。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应于收到告知信息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在机构门户网站公布企业的8项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布。
记者核实发现,《方案》正式实施以来,河南、安徽、江苏、贵州等多个省份,均有查扣流入本地市场的外省盐的行为、扣盐的理由基本是“涉嫌违规经营”,依据的是《食盐专营办法》。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曾公开批评,盐业改革之后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有的地方盐务局设置行政壁垒,阻碍外地食盐进入本地市场,甚至有个别地方盐务局公开发文进行地方保护。
“在盐改方案推出的同时,相关的法律条文并没有进行相应的修改,法规没有配套。”一位地方盐务局局长说,“现在等于除了盐改方案,什么都没有,而原来专营体制之下的盐业管理条例至今仍未废除。这是问题的症结。”
认知市场决定企业产能
业内人士分析称,造成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国务院199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以及各省份的盐业管理条例,在盐改之后依然有效。
虽然《方案》明确规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盐业主管机构颁发的食盐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为止)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经营。但过去一年,很多省份的盐务局仍然依据《食盐专营办法》及各省份的盐业管理条例阻挠盐品跨区域流通。
《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等。
按上述规定,跨区域流通涉嫌违法违规经营。前述某地方盐务局局长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说:“在旧条例没被废除前,地方盐务局的执法应该说是有依据的,最多只能指责其在执法过程中采用了过激手段。”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这违背了盐改的精神和初衷。被查扣产品的盐厂也纷纷状告地方的盐业主管部门。
2017年4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四大任务:全面准确落实盐改精神,抓紧完善地方涉盐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积极释放市场活力;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食盐安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坚决取消食盐准运证、食盐零售许可证等不符合《方案》精神的行政审批事项。
“但如果新的条例法规不出台,这种混乱局面将很难改变。” 据上述盐务局局长透露,“国家有关部门原计划在2017年底前完成盐业条例修改,但现在看来完成不了。未来这种混乱状态还将再继续一段时间,修改得越慢,市场的障碍便越多”。
记者了解到,在盐改过渡期虽然存在上述问题,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衍生出了一些新问题,传统食盐批发企业效益大幅下滑,甚至部分企业生存困难。究其原因在于,改革使食盐行业由垄断阶段进入了竞争阶段,原来的垄断格局被打破,造成了食盐价格大幅下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效益大幅下滑,以至于部分企业生存困难。
据了解,盐改以来,部分批发企业亏损在40%左右,生产企业相对而言,较好一点,在10%-15%之间。
盐改以来,曾经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在盐改中获得了益处。相比于国企的人员包袱,民营企业背负的债务和包袱相对较轻,盐改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是一种机遇。
驰宇盐品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目前产能在50万吨左右,“在盐改之前,要想饱和生产的可能性基本没有。”驰宇盐品董事长邹成华介绍,在专营体制下,每一个企业有规定的调运指标,作为全国99家盐业定点生产企业之一的民营企业驰宇盐品,每年有5.5万吨调运食用盐的指标,可以调运的城市只有自贡、达州、绵阳3个城市。盐改之后,可以跨区经营,销售的区域遍布了省外十几个省市区域。 “大概也就够生产两三个月的量,其他时间基本在停产。越停产生产设备就越腐蚀得厉害,检修成本费用就越高。另一方面,企业人员也非常不稳定,因为大多数时间都在停工,他们只能拿到基本工资,很难留住人。”邹成华说。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企业只负责生产,在盐改之后,就会面临一些挑战。四川自贡市政协副主席杨玉康表示:“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就会面临重塑流通渠道的问题,这是一个挑战,可以借助中间渠道和其他渠道,跨区经营,但是又会遇到阻碍。”
“原来专营体质之下的盐务局,市场放开以后,失去了执法权,但又实行地区封锁,这个权益,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存在着变相的左,所以改革的第一步不彻底。”杨玉康说。
据了解,2016年中国原盐产量为6309.5万吨,但食用盐的占比是9%,盐产能过剩20%以上。同时,工业盐对食用盐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由于生产工业盐的企业也可以生产食用盐,造成了二者的标准差距较小。
全国130多家盐厂中,大多盐企都是生产工业盐,到目前为止,工业盐和食用盐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分开。中国的盐要放开,在杨玉康看来,工业盐可以全放开。“食用盐和工业盐应分类管理。同时,在生产力布局上也要科学。”
“盐改之后,除了可以跨区经营之外,和一些省份也形成了很好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双赢。陕西、贵州成了跨区经营销售的主要省份。目前公司实行差异化路线,盐产品有高端、中高端、低端三种。”邹成华对记者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产能过剩,产大于销的调整比较尖锐,按国家要求整合下来,应该是有一半的企业在2018年会被逐渐淘汰。” 同时,企业对市场的认知不完善,都涌入了市场,呈现出了一片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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