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分离与利益决战
盐改以来,为何跨区经营频频受阻?北京物资学院王可山教授表示,盐改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意味着市场格局的变化,跨区经营必然导致原有的蛋糕要重新分配,新进入者为利而来,市场原有的占有者为利而守,冲突不免产生。政策的制定应衔接有序,益于理解操作,避免笼统冲突,否则市场主体将按各自理解行事,监管者也不易把握尺度。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省份,盐务管理局和盐业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盐业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盐务局局长,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面对外省盐的涌入,势必影响到盐业公司的利益,因此对外省盐进入本地市场设置了层层障碍,因此政企分离似乎是成了落实盐改的关键一步。同时,盐务局执法依据的是《食盐专营办法》。
据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文件要求,省、市、县三级盐业主管机构与盐业公司未分离的,2017年年底前要实现政企(事企)分离。从目前来看,各地情况都不是很乐观,完成的程度不一定能达到理想的状态。
“对于跨区经营受阻的主要问题是,政企不分导致经营行为不规范,产销分离的制度设计造成产销之间利益上的矛盾,食盐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市场从而缺乏自主创新的积极性,经营上的区域分割导致效率不高等。”王可山说。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出现跨区经营频频受阻的原因在于,盐业公司与盐务局存在着利益链条,最关键因素的是国家政策配套不完善。过去盐业公司代行一部分行政职能,因为是通过市场经营划拨出的行政经费,如今自身的利益受到了冲击,就会出现反击的情况,这是一种历史延续或者政策设计上造成的。” 如何调整造成的利益冲突,自贡驰宇法律顾问、西南政法大学范伟红教授对记者表示:“自贡驰宇在进入云南个别地区就出现了受阻的情况,和当地盐务局通过协商,最后盐务局以低价收购的方式购买了被扣的盐产品。”
一位盐务局的工作人员称:“依法尽量做到不处罚、不查处,给企业一个合理的价格,购买了这些盐产品。但是也只能起到临时调整的作用,长期是不行的,因为没有政策依据。 ”
如何更好地解决跨区经营遇到的阻力,最关键的还在于政企分离。政企分离,把行政权和经营权彻底分开,从而解决利益冲突的问题。“通过政企分离,通过统一的市场化经营,盐业生产企业面对市场会逐渐把这个情况改变。”业内人士表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印发的《通知》,省、市、县三级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机构与盐业公司未分离的,2017年6月30日前要编制完成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2017年年底前要实现政企(事企)分离。
“2017年底,基本都能完成政企分开,但各地的情况都不太乐观,完成的程度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前述某地方盐务局局长说,“政企分开就是要求行政干行政的事、企业干企业的事,但原来大部分省份的盐业监管职能都由盐业公司来承担,这批人没有行政编制,当把盐业监管职能划给食药监局之后,人过不去,这就成了问题。现在各省份都在想办法,有的组织整体考试转制,有的直接给行政编制,还有的让提前退休。”
就2018年的形势,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形势会更加严峻,政策和条例出台越晚,对生产企业发展越不利,原因在于原有的盐业公司,在专营政策中受益,它的血液还可以补充,虽然现在有所萎缩,但是还可以支撑。到2018年,消耗过去积累的资本,理论上会更加分化,除非有配套政策出台,实施分流。”(文|《小康》记者 郭煦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