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安局副局长赫峰:
去年就提过启动再审程序
赫峰,曾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刑侦工作,2005年10月23日抓捕赵志红就是他一手策划并指挥的,也是当年内蒙公安系统复查“呼格案”专案组的重要负责人。在“呼格案”再审这一问题上,赫峰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和《法制晚报》深度部主任朱顺忠共识的有力推动者之一。
昨日上午,已经退休的赫峰与本报记者见面,披露了当年“呼格案”和“赵志红案”的诸多细节。在此之前,全国多家媒体寻找赫峰,因为他当年的重要角色,希望他能够站出来讲述当年“呼格冤杀案”前后的一些情况。
赫峰说,这些天,关于“呼格案”再审的消息在全国引起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再次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他反思18年来“呼格案”的前前后后,想出了四句话解读这件冤案。
他的四句话是:办案抓人乱作为;草菅人命急作为;冤情查证难作为;案件再审被作为。
赫峰说,在赵志红供认自己是当年的强奸杀人嫌疑人后,他曾调阅过“呼格案”的案卷。他认为,从公安侦破的角度,“呼格案”的有效证据是非常少的,并且在检察和审判环节,这些证据不足以定罪,但是在当时的严打形势下,仅仅62天就将呼格枪决,给“呼格冤案”埋下了伏笔。“案卷中有明显的诱供和逼供的痕迹,呼格在检察机关也表述过自己被逼供的情况,却没能得到调查。”
而10年后,赵志红的出现,将“呼格案”的问题暴露无遗。在赵志红供认自己是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的作案人后,赫峰和当时的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领导组织成立了专案调查组,对案件首先进行复查,并在当年上报给公安部刑侦局,“当时的公安部领导就认定了呼格的案子是错了。”
然而,这件错案因时间久远,查证几无可能,导致内蒙古政法系统在“呼格案”的再审问题上拖延至今,一直处于被动作为的位置。
为何这起冤案迟迟不能启动再审程序,赫峰的看法是:“时间长、难查证、涉及责任追究问题”。
对于这次案件再审的消息,赫峰是持乐观态度的,“去年就已经提出过启动再审程序的事情,到了今天应该不会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