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网络。
12月16日晚上,在不少重庆人的微博和朋友圈里,都看到一张发生在南岸江南明珠小区的火灾图片。图片中,一幢高楼如同笼罩在大火中,大家都以为整幢楼的上半部分被烧穿了。不过,网络传闻和真实情况有一些偏差,小区一住户家中确实发生火灾,但并没有蔓延到其他楼层住户家中。之所以会产生视觉偏差,是因为外立面景观灯造成的。
大火“烧穿”一幢楼?
当天晚上10点过,江南明珠小区的起火楼房就开始成为“网红”。当时,几张图片和几段视频构成大家对这起火灾的最初印象——在这些远处拍摄的影像资料中,一幢楼房正冒着“火光”,看起来有些吓人。随着转发评论的网友越来越多,这起火灾也逐渐形成大家关注的焦点,大家也有些担心,如果火灾真的已经烧成这个地步,楼内居民将如何逃生?
记着从照片中发现,江南明珠小区的这幢失火楼房整体呈现出明亮的橙黄色,看起来确实有些像是发生火灾时的情况。不过在视频资料中,这些“火光”是静止不动的,只有在楼层上部分的一个窗口,可以看见有忽明忽暗的火光、以及浓烟滚滚的画面。
记者的发现同样是不少网友质疑的一个方向,也有网友认为江南明珠小区位于南坪商圈附近,附近群众很多,不可能等火把楼烧穿才去报警。而且事发地点附近就有消防队,火灾扑救也不会有问题。
实为23楼一房屋失火
12月17日上午,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失火楼房的下方还拉着警戒线,线内的商铺已经开门营业。起火的是23-8,仰头可以看见23、24层外墙有烧黑的痕迹,烧炸掉落在地上的玻璃渣,被规整在步道的空地上。附近执勤的交巡警告诉记者,事发时沿途交通未受影响,消防车也顺利到达现场。
“火是大,但也不是大家在网上传的那样,就是一间屋着火。”在附近做生意的夏师傅拿出手机,给记者看了看火灾发生时他在楼下拍摄的照片。从他提供的照片中,可以很明显看见起火的只是23-8的房屋,没有蔓延,更没有烧穿楼,时间为当晚8点50分左右。
夏师傅认为,之所以这起火灾能够让大家误认为很严重,就是因为外立面上的景观灯效果所致。
住户发现火灾后及时逃生
该楼有住户也有商户,失火的为住户家。走进楼内,供30层住户上下楼的三部电梯全部停运。在电梯门上,物管公司称因火灾扑救用水流入电梯内,导致电路故障。目前物管已经联系维保单位进行评估和检查,尽早修复电梯恢复运行。
值班的物管人员介绍,火灾发生时,23-8内有一名中年男子正在休息。被玻璃烧炸的声音惊醒后,立即起床打算扑救,无奈火势太大只得逃生。对于火灾发生的原因,这名男子并不知情。
顺着楼梯爬到23楼,记者发现23-8的房门已被南岸区消防支队贴上封条,过后将会进行火灾调查。24-8房屋内暂时无人,但同楼的居民介绍,此层住户家的阳台窗户也有不同程度损坏。25-8是一家装修公司,员工介绍阳台玻璃有被烧裂、室内有被熏黑的情况。而因为电梯停运,他们都是爬楼梯来上班,中午用泡面来午餐。
视觉误差致火势认识出现偏差
接到报警后,消防部门立即赶往现场进行灭火,并组织人员疏散,很快便将火灾扑灭。当天晚上11点36分,南岸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12月16日晚21时许,南岸辖区江南明珠小区一房屋内发生火灾。接警后,民警与消防官兵迅速赶往现场,将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然而令消防官兵都没有想到的是,这起火灾在网络上却“越烧越大”。
“我也收到了这样的信息,当时也很纳闷。”南岸区公安消防支队宣传科科长伍重吉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当晚灭火救援工作结束后,他看见网上出现不少“楼被烧穿”的说法。为此,南岸区公安消防支队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情况说明,及时通报现场情况,解答网友们的疑虑。微博中提到,事故造成一户居民受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没有人员伤亡。由于起火时间为晚上,火势在城市景观灯的照射下,容易使人产生视觉误差,致使部分网友对火势认识有偏差。目前,起火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闻纵深》
南岸区家庭火灾受灾户可获赔
在微博中,南岸区公安消防支队也告知网友,南岸区政府已经为全区群众购买了火灾惠民保险,全区所有居住场所发生家庭火灾后,将得到相应赔偿。
南岸区政府斥资近100万元以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全区群众购买火灾惠民保险,并已于11月9日起保。
保险由火灾救助保险和家庭财产火灾保险组成,受保对象为全区所有居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火灾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受伤和财产损失,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具体为:火灾造成身故,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因遭受火灾造成的医疗费用,每次事故最高赔偿为2万元/人;因遭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为5万元。发生火灾事故后,居民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最多7个工作日就能得到赔付。
而从今年开始,南岸区将建立长效机制,每年都会为南岸居民购买火灾惠民险。从明年开始,南岸区还会将生产经营住宿“三合一”等九小场所纳入保险范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