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全市各县(市、区)自行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漳州市统计局于5月8日下午以“双随机”抽取的方式,分别从漳州市执法骨干人才库和样本单位名录库随即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最终抽中芗城和龙文两区作为经济普查专项执法抽查对象。随后在抽中的两个区再随机抽取辖区内工业、贸易、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各2家一套表单位和一个普查小区内3家非一套表普查对象作为此次“双随机”抽查对象。
5月10日和5月14日,漳州市统计局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芗城和龙文抽中的各3家非一套表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并就当地对《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社会宣传情况、普查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普查对象普查表数据质量情况等三个方面12项内容进行检查。抽中的20家一套表单位则于5月13日到该局各专业科室统一送检。从检查结果看,芗城、龙文两区均能按照普查方案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普查对象普查表数据较为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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