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在厦门边防支队船艇大队官兵的劝说下,渔民陈某将捕来的217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鲎”,交由民警及时放归大海。
9月11日,船艇大队官兵在例行巡逻中发现陈某的渔船上有217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鲎”,官兵立即向陈某讲明“中华鲎”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贩卖或者随便宰杀、食用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经过耐心说服教育,陈某主动将217只“中华鲎”交由官兵放归大海。
据了解,鲎俗称海怪,是一种古老的生物,早在3亿多年前就生活在地球上,至今仍保持其原型,有着海中活化石之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舞龙是热爱,也是传承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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