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告,根据通行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0时起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展鸿路蔡岭路口至吕岭路口段,并增设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
以上规定请广大司机自觉遵守,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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