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5日讯 在建筑物外窗、封闭式阳台安装防盗网的,应设置符合消防使用的逃生窗。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对市民“安装防盗网”提出了上述要求。
“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建筑外立面包括建筑外墙(幕墙)、外门窗、阳台,以及其他外围护表面及附着的建筑构件。厦门将鼓励在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中,使用安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当符合规划、建筑、消防、环保、市容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处理好排水、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在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原设计方案,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确定的建筑色彩、形态、材质;损坏建筑物原有保温、防水结构和节能设施;擅自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建筑构配件,降低建筑材料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施救条件;其他影响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建筑外墙使用饰面砖(板)做饰面材料的,离地面高度超过24米的区域及使用表面面积超过0.5平方米的石材饰面砖(板)做饰面材料的,不得采用粘贴式施工工艺。在规定区域以外使用饰面砖(板)并采用粘贴式施工工艺,且建筑外墙下有出入口、通道或者人员活动场地的,应当设置挑檐、顶棚等遮挡防护设施或者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
在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公共文化艺术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以及临街建筑,需要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的,应当使用安全玻璃,并采取防坠落措施。对采用钢化玻璃等存在爆裂、坠落伤害事故风险的玻璃幕墙,建筑外立面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采取粘贴安全膜等安全措施。新建建筑采用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光照污染的,应当采用低辐射率镀膜玻璃、非抛光金属板,不得采用镜面玻璃、抛光金属板等材料。
此外,在建筑物外窗、封闭式阳台安装防盗网的,应当采用平镶内嵌式防盗网或者隐形防盗网,并设置符合消防使用的逃生窗。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新建高层建筑,临街一侧的阳台应当设计为封闭形式。新建建筑设计封闭阳台的,应当统一式样、颜色、材料、规格。既有建筑在装修过程中需要封闭阳台的,应当采取平镶内嵌式设置。(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郑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