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期间,非厦门籍的外来职工凭工会会员卡可获得返厦交通费定额补助,最低50元、最高300元补助。而且,此次奖励不再限制交通方式,外地职工按照返厦路程距离获得相应补贴。
据悉,符合补助条件的工会会员于2016年3月30日前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或者职工服务站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会卡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正规交通票据原件。由原居住地以外探亲地返厦的需提交探望对象身份、住址及关系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
相关部门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将于6月30日前将补助款转入职工本人工会会员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