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石狮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作出《关于表彰第三届石狮市道德模范的决定》,决定授予11名个人第三届石狮市道德模范称号。
具体名单为:助人为乐2名,分别是:石狮市“夕阳红”公共文明引导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连秀凤,石狮青年商会副会长、锦尚商会会长、福建磊鑫(集团)公司董事长卢荣兴;见义勇为模范2名,分别是:石狮市海泳协会救生队队长林谋国,石狮市先明面条批发零售店负责人、“红衣哥”周万勇;诚实守信模范2名,分别是广州市后街服饰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异形服饰有限公司董事、石狮市银河商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明晓,大德康元(福建)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世炎;敬业奉献模范3名,分别是:石狮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兼任新闻节目主持人王金辉,石狮市医院院长助理、院务部主任黄书琳,石狮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郑天宝;孝老爱亲模范2名,分别是:湖滨街道花园城社区嘉禄小区居民吕文彬,石狮市供电公司灵凤供电所营业员兼营销部团支部书记张梅仙。
据悉,第三届石狮市道德模范评选经过了基层推荐(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审核公示、评委评选、公众代表评选、网络公开投票评选、活动组委会研究等程序,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当选的道德模范普遍事迹突出,具有很强的道德感召力。
市文明委希望受表彰的第三届石狮市道德模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全市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推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要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更大贡献。(记者 吴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