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组来自石狮市民政局的数据显示,2020年,石狮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弱势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落实兜底保障,守住基本民生底线,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累计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达2378.81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救助体系的核心内容。2020年以来,石狮市低保工作严格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执行低保资金专户管理,保证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共发放低保金及临时价格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1348.13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自2020年7月起,石狮市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镇(街道),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优化救助流程,及时落实兜底保障;2020年10月起,低保标准提高到825元,位居福建省县级市前列。
为做好精准扶贫,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石狮市继续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分类分档制定救助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统一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至2020年12月,全市共有145人纳入供养范围,全年发放救助供养金231.62万元。
作为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补充,石狮去年持续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出台《石狮市临时救助工作规范》,进一步突破户籍申请限制,取消居住证年限要求,将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纳入救助范围;全面建立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5000元及以下的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道);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扩大无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支出型救助对象范围。2020年,全市共为150户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困难救助款103.58万元。
2020年,石狮市继续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87.6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51.53万元;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工作,全年共为10名社会散居孤儿发放生活养育金14.60万元,为5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41.7万元等等。
通过一系列的社会救助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记者林富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