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炮区域内不得存在烟花爆竹销售点,对于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记者近日从2017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上获悉的消息。同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称“禁炮”)工作鼓励市民积极举报,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者1000-3000元的奖励。
“禁炮”范围新增钞坑片区
据悉,今年,我市的“禁炮”范围有所调整,在原有的“禁炮”范围上,新增加灵秀钞坑片区为“禁炮”区域。具体的禁炮范围为:(一)旧华山环岛→北环路→威兰西服饰公司路口→石泉二路→华侨医院→香江路→香江路与港口大道十字路口→学府路→南环路(含南侧石狮辖区)→西环路→北环路为止所覆盖的封闭型区域;(二)石狮服装城、钞坑片区。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禁炮区域内不得存在烟花爆竹销售点,对于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时段重点整治
根据“禁炮”工作的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相互联动严厉“禁炮”,要形成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在具体的工作中,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燃放案件的受理、查处,坚持发现一起,就及时处理一起,从严从重处罚;安监部门负责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和摊点;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占道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和小商小贩游街串巷贩卖烟花爆竹的行为等。
据悉,元月13日至4月7日,禁炮区域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重要时间段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如“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在“禁炮”中,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该行政拘留的,必须行政拘留。
鼓励市民举报可获奖励
在“禁炮”工作中,市禁炮办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为110,相应的镇、街道也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所在镇、街道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
此外,市禁炮办鼓励市民积极举报线索,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达到行政案件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达到刑事案件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记者 杨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