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21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司法拍卖流程,提高执行财产处置效率,该院出台了《关于优化司法拍卖流程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不仅对整个司法拍卖流程进行优化,还降低了拍卖门槛,不再限制竞拍人数,一人即可参加竞拍,起拍价也降低为不低于评估价或市场价的70%。
今天,石狮法院将适用新《规定》进行第一批动产(机动车)拍卖,20辆涉案车辆全部以评估价7折起拍。
根据《规定》要求,对涉案财产(机动车除外)处置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的,统一通过福建法院网络司法(执行)评估系统进行评估。
关于涉案物的网拍价格,《规定》要求应当先确定拍卖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而起拍价原则上定为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拍卖不动产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高起拍价,可确定为不超过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此外,网络司法拍卖优先选择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流拍后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原则上定为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洪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