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可谈起钱来又伤感情。亲兄妹三人合伙开厂,散伙时,哥哥硬是算计了弟弟妹妹一笔。当初没有书面协议,这下算起账来可真麻烦。
4年前,居住在3个不同城市的兄妹三人凑到一起,口头协议开办一家机械厂。哥哥A出资33万元、B拿出原有的旧机台(估值10万元)、妹妹C出资17万余元。公司成立后,A负责财务,同时也是公司法定代表人,B负责业务,C负责厂子日常事务打理。钱凑齐后,三人合买了一台40多万元的大机台。
因为A出资最多,经弟弟妹妹同意,A在4年间从厂里拿了近12万元的利息。其余两人在需要用钱时,也拿了一些钱,合计有4万元左右。
厂子运行4年后,因为财务不清等多种原因,三人商量散伙。经三人同意,最后公司以40万元的价格由A作为代理人转卖给D。按照当初三人口头达成协议,A分27万元,B分3万元,C分10万元。
在弟弟妹妹不在场的情况下,A又收取了D30万元,并签下了转卖合同,D又写了张10万元的借条给A。
获悉哥哥A独占着这笔钱,弟弟妹妹电话催款。一个月后,哥哥A只分给妹妹7万元。“当时可是出资了17万元,现在只分得7万元。”多次索钱无果,C甚至想要去机械厂把机台搬出来卖掉。C问,吃亏了的两人该如何找哥哥A“算账”?
杜志高:在三人合伙开厂的时候三方没有签订协议约定各方的权利及义务,在散伙的时候三方又没有签订协议来约定债权债务的处理及如何析分三方的共同净资产。没有任何书面约定或证据,这对C来说,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艰难。
不建议采取搬机台的方式,因为机台已卖给他人,如果处理不当可能触犯法律,造成不利后果。建议弟弟妹妹两人与哥哥A协商,争取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协商的结果,并注意搜集相关证据,再采取诉讼等相关法律措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