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男子陈某假装被车撞后在医院使用猪骨头拍片,“造”出骨折的假象,多次得手,涉案1万余元。日前,福州台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2010年2月1日上午7时30分,市民郑先生驾驶一辆面包车行经台江区和平市场时,一名中年男子突然出现在车头,面包车与他碰触后,这名男子倒地不起。
郑先生下车查看,对方称右脚被压了。经协商,男子同意与郑先生一起到医院拍片检查。拍片结果显示该男子右脚拇指骨折。最后,郑先生赔偿了2500元。
其实,“受伤”男子陈某是长乐人,是名“碰瓷专业户”,在福州四处寻找“碰瓷”目标。看中车辆后,陈某就靠上去假装被车撞,车主提出到医院检查伤情的要求,陈某都会答应。在医院拍片时,陈某拿出随身带着的猪骨头,放在“伤脚”的拇指上,骗过X光机,制造出骨折的假象。
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12月,他共作案5次,骗得1.01万元。去年9月19日,陈某在长乐向公安机关投案。台江区检察院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福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