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伟斌、卢山、陈朝阳、孙妮娇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庄志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紫钊,县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康丽红,县政府副县长陈剑虹,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卿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晓军,县直代表活动组组⻓、各乡镇人大主席(人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及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剑锋辞去惠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惠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郑伟斌代理惠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审议决定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陈剑锋同志职务的议案;听取和审议惠安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辞职的报告;审议决定惠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陈剑锋代理惠安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黄育奇同志辞去惠安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任命陈剑锋同志为惠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提请的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和颁发任命书仪式。
颁发任命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