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23日讯(闽南网记者 苏毓茹 通讯员 王智斌)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泉州市住宅小区业主决策投票系统上线试运行,泉州的业主通过手机扫码,便能轻松参与小区事务管理。
记者了解到,可以使用该电子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事项为《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由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具体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力的其他重大事项。
投票系统由主管部门进行投票管理,包括创建投票、编辑投票、查看投票结果、短信通知、创建投票二维码等,并进行投票审核。物业企业也可就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管理,但需由住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方可组织投票。此外,物业企业还需对投票产权人信息进行导入。其中,鲤城区、丰泽区和开发区的项目,投票产权人以房屋交易平台的为准,物业无需导入产权人。其他区县的项目,投票产权人需由物业导入。
住建主管部门或物业企业创建投票并创建投票二维码后,一般会在小区楼道等显眼的地方粘贴。小区业主可通过闽政通APP的“扫一扫”功能扫描投票二维码,通过房产信息确认、人脸核验后即可对创建事项进行投票。
需要提醒的是,即日起至2025年3月为投票系统试运行期,鉴于目前业主信息数据尚不完整,试运行期间部分小区可能会出现业主信息不全的情况,需由物业企业等投票发起人补齐业主信息或业主自行对房产信息进行申诉录入后方可投票。如有房产信息缺失,业主可点击“房屋不存在,进行申诉”按钮,发起房屋产权申诉,修改确认房产信息后再进行投票。
此外,商业、公寓等非住宅小区业主涉及民主决策的,也可通过录入业主信息,使用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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