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柯彩恋)晋江交警大队联合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成立了福建省首个“联合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中心”,该中心现已试运行,可处理高速、普通公路违法。
该中心位于晋江南高速出口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旁,设有十个处理窗口。除开通国道电子监控处理、高速公路电子监控处理窗口外,该中心还专门设置了国道高速综合业务处理窗口。
以前,晋江市民处理普通公路违法,要到晋江交警大队或辖区各中队;处理高速违法,则要到位于洛江区的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南安大霞美的泉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或晋江南高速出口的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队,非常不便。
泉州高速交警告诉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为了切实方便群众和服务群众,从2015年起,高速交警和晋江交警大队就开始筹备该中心了。该中心可同时处理普通公路和高速的交通违法,需要处理这两种交通违法的驾驶员,无需重新取号。但需要提醒的是,驾驶员取号前,要由取号机先验证身份证,才能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