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根据各类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近日,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于2018年7月—9月份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届时,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布,作为对企业实行劳动保障监察分类监管和企业评优评先、评选劳模、招标、公司上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等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审查的重要依据,并归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至少保存3年。
评价对象
洛江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评价内容
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单项评价);
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等级划分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频次;对于被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频次;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
其中,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单独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分为守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三级。
如何参与
那么如何参与到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呢?
《通知》也有明确的说明。各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22633822)或者所在镇(乡、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咨询,并到所在镇(乡、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文件并填报材料。用人单位应在2018年8月15日前提交填报材料。